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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与整合相融,考据与思辨互补——评王正《诗人气质研究》的学术理路

来源:《图书馆报》2019年4月26日 版次:17   发布日期:2019-04-28 14:10



《诗人气质研究》

作者:王正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年7月

定价:56.00元


  王正教授的新著 《诗人气质研究》,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最终成果, 用他自己的话说, 这是一部历时最长、 打磨最多的书。 本书的鲜明特色呈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理论术语的界定, 在历史积淀和学术整合中推陈出新, 体现了开阔的视野和新颖的内涵。


  譬如“气质” 这一概念, 一般都会引述古希腊希波克拉底提出的多血质、 黏液质、 胆汁质和抑郁质, 而本书却将气质学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和两种主要类型: 三个阶段分别以希波克拉底的体液配比说、巴甫洛夫的神经类型说和荣格的内倾外倾说为代表, 两种类型指生理和心理, 并认为荣格理论的出现, 标志着气质研究从生理甄别真正回归到心理类型的分析上来。书中还以中国文化的“阴—阳” 二气与荣格的内倾—外倾理论进行互文性比照, 以彰显“人格特质—心灵境界” 的气质特征。 这就超越了体液说的狭隘性, 并对气质概念作出了涵括全面又独出机杼的心理学阐释。 至于“诗人气质”, 作者认为由诗性的精神趣味和诗意的生存方式构成,诗性指向诗人“童心—艺术” “纯真—唯美” 的审美趣味, 诗意指向诗人“原初—浑朴” “神圣—超越” 的独特生存, 它们共同构成了诗人气质的唯美品格和玄远境界。 这样就从文学审美和文化哲思的角度为“诗人气质” 提供了一个相对准确和原创独特的解读。


  再如对“意象” 的界定。 书中引述了韦勒克、 沃伦 《文学理论》 中庞德的权威定义: “一种在瞬间呈现的理智与感情的复杂经验。” 这句话人人会引, 但往往断章取义, 不知所云。 而作者根据上下文的语境, 认为这代表了诗歌理论两条线的会聚。 其中一条线是把诗歌与音乐、 绘画联系在一起, 与哲学、 科学区别开来, 突出了诗歌的形象性特质; 而另一条线则指出, 诗歌往往再现特异的个别事物, 而不是表现模糊的一般事物, 甚至可以是各种不同事物或观念的联合, 它超越了形象的“如画性”, 以“心灵的眼睛” 去看“内在的” 东西, 属于诗人独特的审美感觉。 两条线的交融, 揭示出“意象” 的本质, 是“形象的生动性” 和“感觉的奇特性” 的结合, 它是独特审美感觉的形象化表现方式。 这样的归纳, 就使“意象” 的含义更加精准、 清晰和完整。


  还有“隐喻” (meraphor) 这个复杂的概念。 作者不仅简要地介绍了亚里士多德的“比较说”、 古罗马修辞学家昆提连的“替代论”、 新批评理论家瑞恰兹的“互动论”、 利科的“多义说”、 卡西尔的“根隐喻” 和德里达的“元思维” 等相关理论, 梳理了“隐喻” 概念的学术发展脉络, 而且站在学术前沿, 重点分析了莱考夫和约翰逊合著的 《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 这部公认学术经典的观点。 这部经典是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对隐喻进行系统研究的开始, 它对“隐喻” 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隐喻的本质就是通过另一种事物来理解和体验当前的事物。” 隐喻是人类思维的本质, 是人的认知路径和生存方式,从而超越思维和语言的普通字面意义, 而延伸到“比喻性的、 诗意的、 多彩的、 新奇的” 思想和语言的范畴, 具有钟摆摇荡般所生成的模糊、 多义和丰富的意义。 书中还引述美国哲学家梅瑟所言, 在从本体X到喻体Y的指称过程中, 潜藏着F这一意义领域, 这正是“隐喻的全部效果和目的之所在”。 维柯、 韦勒克等人均认为隐喻指向“诗性逻辑”, 隐喻是建构诗的特殊“世界”、 诗的“神话” 的核心因素。 而在莱考夫和特纳合著的 《体验哲学》 中, 诗歌隐喻是在作为日常生活经验的概念隐喻(基本隐喻) 和作为诗人个体认识世界的观念隐喻之间, 所构成的审美经验结构。它不是简单的隐喻意义的叠加, 而是幻想和想象合力作用下的奇妙组合。 这样就既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阐释了“隐喻” 在日常生活乃至人的生存发展中的本质的意义、 普遍的意义, 又从诗学的审美视角,深度探讨了“隐喻” 在诗歌艺术中的特殊美学价值。


  另外, 本书对尼采“酒神” 和“超人” 等概念的真正内涵, 也在综述学界观点的基础上, 予以准确和明晰的界定。


  第二,诗人事件的考据, 在历史文献、 口述线索和以诗证史等多维交织中,还原历史真相, 为我们真正理解诗人的气度情怀和心灵世界, 提供了事实依据。


  以前大家论及徐志摩的学习, 基本上都是根据他的同学郁达夫的回忆录, 说他智商高超, “平时那样的不用功”, 却能在考试中“得分最高”。 所以, 很多学者据此得出结论: 徐志摩是一位天才式的人物, 他无须勤奋仅凭聪明就能取得优异成绩。 书中先引用郁达夫同一篇文章的原话: “我和他们终究没有发生什么密切一点的关系”, 以证明郁达夫和徐志摩当年属于短暂同学期间的泛泛之交, 这样得到的粗浅印象无法作为确凿的依据。 接着,作者仔细统计了徐志摩 《府中日记》 中的记载, 直接涉及“读抄英文” 的就有28次, 折射出徐志摩在学习上持之以恒和勤奋“用功” 的实际情形。 为了参加地理小考, 徐志摩连续两天早起, 又利用晚自习, 集中精力复习迎考, 徐志摩的好成绩其实是经历过一番苦拼的。 虽然徐志摩在《自剖》 中坦陈自己是好动活泼的性格,不属于安静呆滞型, 而且的确生性疏懒,但在他的日记中, 却对“笔懒” 感到内疚, 并感到非常自责。 他提到“苟能攻心于各科学, 少事嬉戏, 则又何患乎”, 以及“光阴一去不复回, 能不怅怅” 等, 明显是一位“好学少年” 针对自己的另一面——“贪玩少年” 的反思和追悔, 字里行间表达的是励志向学的意愿。 显而易见, 徐志摩少年时虽然活泼爱玩, 但尚能把握戏玩的“度”, 并未置学习于不顾。在他的少年性情中, “贪玩” 和“好学”共存。 换言之, 并非像郁达夫所说, 他是“只玩不学得高分”, 而事实是学习和戏玩两不耽误, 玩的时候像玩, 学的时候像学, 所以, 徐志摩的学习成绩才十分出众。 这样根据日记等第一手资料所得出的结论, 显然比根据郁达夫的模糊记忆所下的断语, 要可靠一些。 最后, 本书还引述顾炯 《徐志摩传略》 的话“徐志摩的性格活泼、 俏皮、 随和, 但学习十分用功”,以及徐志摩 《留美日记》 中“归家读书,假寐, 再读书” 的记录, 作为佐证, 使结论具有更为充分的文献支撑。


  同样, 对徐志摩、 林徽因恋情的考辨, 因八宝箱中 《康桥日记》 的失踪而变得扑朔迷离。 作者排除了学界捕风捉影的猜测和隐晦莫辨的陈词, 而是从胡适日记1932年1月22日的记录中找到了比较明确的线索: “今天日记(指失踪前 的 《康 桥 日 记》) 到 了 我 的 手 中 ,我匆匆读了, 才知道此中果有文章。 ”并通过徐、 林两人的诗歌文本进行“以诗证史” 的详细考辨, 初步揭开了徐、 林的感情之谜。


  而对徐志摩甘愿放弃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头衔, 去英国留学的原因, 学界有“从罗素” 和“从拉斯基” 的观点分歧。本书多方搜证予以详辨, 这里不一一赘述, 可贵的是本书找到了一条全新的资料, 令这个问题豁然开朗。 这条新资料就是徐志摩 《留美日记》 11月11日的记载,徐志摩和同学张歆海讨论, 共同认为赖师葛 (即拉斯基Harold Laski, 也译为赖斯基等) 年仅25岁而“声名鹊起” 很不容易, 但本事“并未如何的出类拔萃”。 可见, 在徐志摩心目中, 拉斯基并非理想的从学对象。 所以徐志摩用一个“混” 字形容自己这次无奈的学业选择。 而他自述的“从罗素”, 才是他弃美赴英的真正想法。以发现的新资料, 解决遗留的学术难题,足见作者用功之勤和所具备的扎实的考据功夫。


  第三,理论的思考和阐释, 在问题意识、 理论深度和创新思维上体现学术含量, 努力探索学术研究的新方法新路径。


  在阐释拜伦的个体精神气质时, 本书选取了霍普金斯大学精神病学教授贾米森博士的遗传学观点进行讨论。 贾米森博士的举证, 几乎囊括了拜伦所有的人物传记、 书信、 日记和谈话录, 以翔实的史料, 专章论述拜伦气质的遗传因素, 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但本书在肯定其采用人物传记研究法, 以及心理医学与文学艺术的跨学科研究, 所达到的深入和严谨的程度的同时, 也提出了质疑: 拜伦祖上的近亲结婚, 多次将“血统上的瑕疵” 带入家族, 于是产生了“邪恶勋爵” “疯子杰克” 等一系列躁狂抑郁症患者。 而拜伦母亲戈登家族的加入, 更加重了这个家族的“邪恶” 的力量, 那么, 这样的遗传基因传到拜伦身上, 就应该呈现一个恶魔中的恶魔, 而不是一个伟大的诗人和自由的英雄。 拜伦身上的缺陷固然明显, 但他没有在家族“邪恶” 的路上愈走愈远, 反而成为“天才的明灯” 和“绚丽的花冠”。 于是本书进一步追问了这样一个事实: 同样是在家族血统的瑕疵的多次渗透下, 为什么有时会诞生“邪恶勋爵” 和“疯子杰克”, 有时却诞生一位举世仰慕的伟大诗人和自由英雄? 导致一个人的“邪恶” 和“诗意”, 仅仅是遗传基因, 还是具有个人意志、 环境影响和文化浸润等综合因素?这样的追问, 就超越了将拜伦气质单一地归因于遗传说的局限, 而是在遗传基因的基础上, 探索拜伦个人意志、 人格力量和文化养成等复杂的深层的动因, 其结论就显得更加全面和公允。


  而在对诗剧 《曼弗雷德》 的分析中,本书同样以深度追问和理性思辨, 来彰显自己的学术沉思。 曼弗雷德的自虐, 源于对爱丝塔蒂的负罪感。 那么, 曼弗雷德到底对爱丝塔蒂犯了什么罪? 曼弗雷德自己一语道破天机: “我们不该那样爱着, 而却彼此相爱着。” 原来, 这是一场“乱伦”的爱, 爱丝塔蒂是他的继妹, 站在世俗的立场, 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伦理, 为天地神人所不齿, 所共弃。 这不仅直接导致了爱丝塔蒂的死亡, 又让曼弗雷德产生了“永失吾爱” 的千古遗恨, 使他成为一个一直生活在阴影中的负罪者。 就在这深重的负罪感和羞耻、 追悔之中, 在爱与乱伦、 道德与情欲、 伦理与个人意志的矛盾冲突之中, 曼弗雷德对固有的人生价值观产生了深深的质疑和考问。 伴随着对曼弗雷德困惑与追问的剖析, 本书进一步指出, 在传统伦理的视野中, “乱伦” 肯定不是“爱” 的至善完美的方式, 相对于人伦之爱, 它是一种畸形和异端的“爱”。 如果人完全由情欲主宰, 必然会导致沉溺于肉体满足, 而失去理性智慧的引导, 听凭激情任性泛滥, 那么文明的底线将被突破,社会的危机也将接踵而至。 从这个角度说, “乱伦” 的确是一重罪。 但就生命的实际情形而言, 人的原欲—情欲, 又是人的本性, 是天经地义的。 伦理与情欲, 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 应该浑然一体。 将一种自然的“原欲—爱” 定性为一种“犯罪”, 将天然的原欲, 划归与生俱来的原罪, 将相爱的真情, 定性为可耻的不伦之恋, 这样一种伦理的“划定”, 难道就是所谓的文明福祉? 两个人之间的私情之“乱”, 是否一定要被上帝干预并冠以罪名? 人由于自然情欲的冲动而犯错, 为什么一定是被毁灭被折磨, 而不是被拯救?曼弗雷德的问题, 并非认同“乱伦” 的原始价值, 而是因“乱伦” 的“罪感” 对上帝、 对伦理产生了困惑, “乱伦” 固然是荒诞的, 但对“乱伦” 及其受伤者采取变态式的歧视、 折磨和毁灭, 同样是荒诞的; 乱伦固然是不道德的, 但将乱伦上升到“罪感” 而将人逼死逼疯, 难道就是道德的至善完美? 在诗剧中, 曼弗雷德正是以“乱伦” 这样一种极端的反道德的方式, 向强加于人的传统伦理价值观发出了彻底的质疑和挑战。 在这里, 本书借“乱伦” 这个难题的深度分析, 既还原了诗人拜伦及其文本的思想原味, 又充分彰显了拜伦精神气质的独特魅力和文化价值。 对关键问题和难题的深入思辨, 彰显了本书在开掘思想深度, 以及建立学术新维度上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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