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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批判理论是20世纪流行最广、最具实际影响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之一。在当代无产阶级革命运动陷入低潮时,这一学派以独有的视角重新审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批判。这一学派的奠基者霍克海默尔(Max Horkheimer,1895—1973)最早使用了“社会批判理论”这一术语。在20世纪初,自然科学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方面的成就使实证主义思维方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一思维方式也使“关于人类和社会的各门学科一直效法自然科学”,并取得了一些成就。无论是“更多地重视事实调查研究的社会科学学派”,还是那些“更多地注意原理的社会科学学派”,概莫能外:都是在勤奋地搜集事实材料,搜集与问题有关的大量细节,通过精心设计的问卷和其他手段进行经验性的调查,《霍克海默尔文集》,渠东、付德根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169页。形成了类似于自然科学的实证社会理论。这样的社会理论,亦即传统理论把人类和非人类的自然整体视为已知的事实,只关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事实上,“呈现在个体而且个体必须接受和考虑的世界,在其目前的和未来的形式中,都是一般社会实践的产物”《霍克海默尔文集》,渠东、付德根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174—175页。。现代世界只是“资本的世界”《霍克海默尔文集》,渠东、付德根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183页。,这种从历史中成长出来的世界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理解。在霍克海默尔看来,要促进社会发展,引导社会走向公正,应该以批判的态度面对社会,这样的态度将会发现资产阶级用于解释其本身秩序的那些观念——如自由交换、自由竞争、利益和谐等观念会显示出它们内在的矛盾以及它们与资产阶级秩序的真正对立。《霍克海默尔文集》,渠东、付德根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187页。社会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思想一样,要对现实进行深刻的剖析和批判,它关心人类命运,相信未来社会是一个自由人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每一个人都有着同样的自我发展的可能性。马克思的阶级、剥削、剩余价值、利润、贫困和崩溃等范畴的意义都不是对当代社会的维护,而是要有意识地重建经济关系,将社会改造成一个合理社会。《霍克海默尔文集》,渠东、付德根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191页。因此,被统治阶级对现实的痛苦的适应是错误的。可以说,霍克海默尔于1937年写就的《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论》一文奠定了随后的整个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伴随着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成立以及霍克海默尔成为这一研究所的领导者以来,“批判理论”成为一面旗帜,在这面旗帜之下,聚集了阿多诺、马尔库塞、弗洛姆等一批杰出的思想家。他们秉承霍克海默尔所确定的“批判”基调,从各个方面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批判。例如,在弗洛姆看来,现代社会是一个“不健全的社会”,现代人是逃避自由的人;马尔库塞则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单向度的社会”,现代人都患上了一种“不幸的欣快症”。他们的批判理论甚至成为1968年席卷北美、西欧的学生造反运动的思想武器之一,在西方社会思想界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随着新左派运动的隐退,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思想家们的相继谢世,20世纪70年代之后,法兰克福研究所进入衰落期,作为一个学派已不复存在。但是,批判理论仍保留在哈贝马斯这一被誉为“西方学界的领军人物”、“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袖”的著作之中。于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29— )出生于北莱茵河边的杜塞尔多夫镇,是当今德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先后在哥廷根大学、苏黎世大学和波恩大学学习,并于1954年在波恩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从1956年起,他在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跟从霍克海默尔和阿多诺学习哲学和社会学。由于在他的教职资格(habilitation)论文方面意见不一致,其中霍克海默尔提出的修改意见难以接受,加上哈贝马斯本人也对法兰克福学派在政治上的怀疑主义和漠视现代文化的态度表示不满,他最后只能去马堡大学获得政治学教职资格,并于1961年成为马堡大学私人讲师。在阿多诺的坚强扶持下,他于1964年重回法兰克福大学并接任霍克海默尔的位置,但没过多久,他又离开法兰克福大学而前往位于斯坦伯格的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担任所长一职。1983年又重新回到法兰克福并成为社会研究所的负责人,直到1993年退休。他的鸿篇巨制《交往行为理论》奠定了其批判理论在学界的地位。就是在这一巨著中,他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做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生活世界殖民化。但“生活世界”到底是什么意思?“生活世界”到底是被什么所占领或掠夺?这一过程又是如何形成的?所有这些核心问题都离不开他对“生活世界”的理解。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笔者将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理解为“面向生活世界的批判理论”。众所周知,“生活世界”是胡塞尔后期现象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但它到底是指什么?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其实,在胡塞尔那里,它不过是一个以描述方式加以理解的概念,因此有学者认为,“就连胡塞尔本人也不具备对生活世界能做出恰当的规定的概念”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16页。。不过这并没有影响生活世界作为审视人类社会生活合理性的基础,胡塞尔的学生、现象学社会学创始人阿尔弗雷德·许茨(Alfred Schutz,1899—1959)将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改造成为社会现象学中的重要概念。与胡塞尔将这一概念定位于先验自我的意向性领域的做法不同,他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强调生活世界的经验性和预先给定性,这样一来,生活世界就可以成为现象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许茨那里,“日常生活世界”、“社会世界”、“经验世界”、“文化世界”、“互主体性世界”等往往就是生活世界的代名词。他指出:“‘日常生活世界’指的是这样一个主体间际的世界,它在我们出生很久之前就存在,被其他人(Others),被我们的前辈们当做一个有组织的世界来经验和解释。现在,它对于我们的经验和解释来说是给定。我们对它的全部解释都建立在人们以前关于它的经验储备基础上,这些经验以‘现有的知识’的形式发挥参照图式的作用。”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实在问题》,霍桂桓、索昕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84页。人们正是在这种知识的基础上认识和解释世界的。在哈贝马斯看来,胡塞尔从意识哲学的立场来理解生活世界,难以摆脱唯我论的困境,而许茨则完全放弃了对生活世界的先验性理解,把生活世界理解为经验性的存在。如何让胡塞尔的先验性与许茨的经验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生活世界既具有批判的锋芒,又具有解释社会现象的功能呢?20世纪六七十年代哲学领域中所发生的“语言学转向”为哈贝马斯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在综合奥斯汀、塞尔、维特根斯坦等的语言哲学成就基础上,哈贝马斯提出了形式语用学理论,试图把社会理论奠定在语言学转向后的生活世界理论基础之上。在哈贝马斯看来,传统的社会科学主要有两种范式。一种是客观主义范式,它将把社会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主张从观察者的视角,即外在视角来理解和分析社会;一种是主观主义范式,它采用的是参与者的视角来理解和分析社会。前者没有对行为者予以应有的关注,也不能真正理解行为的意义,更不能对互主体性问题做出恰当的描述;后者虽把社会视为一个有意义的结构性整体,但却容易陷入笛卡尔式“独白式”的视角之中,从而难以突破孤立的主体而切入到真正的社会现实之中。哈贝马斯要在这两种范式之间走出一条新路来。他提出了第三种范式——交往范式。这种范式首先考虑的就是把语言作为媒介,在主体之间来探讨人类行为的意义。这种范式既非客观主义的范式,也非主观主义的范式,而是以语言为媒介的互主体性的交往范式。行为的主体、行为的意义、行为者所面对的一切对象只能通过语言的交往而非语言本身才能获得其意义的同一性。哈贝马斯所倡导的形式语用学的目标就是为了分析和说明:人们在语言交往过程中具有达成相互理解的普遍条件和前提,语言、理性(合理性)和行为是内在地交织在一起的,从而把陷入主体性哲学困境之中的社会批判理论重新奠定在一种新的理性(合理性)基础之上。语言有许多功能,但哈贝马斯主要关注了其最一般意义上的功能,即认知、表达和协调这三种功能。人们既可以用语言来认识和反思(认知)客观现实世界,也可以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主观世界,作为社会中的人还可以用语言来与他人进行交流、沟通、协调。这三种功能只有在以语言为媒介的交往行为中才能全部得到实现。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形成了蕴含着与语言功能相对应的基本要求,即真实性要求、真诚性要求和正当性要求。而这三者分别与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和社会世界关联在一起,只不过是在交往过程中以一种匿名的背景而自发地左右着言说的主体。这三种世界在交往过程中又内在地交织在一起,它们先验地存在于每一个言说者背后,每个言说者或交往者凭借着经验,并以语言为媒介在言说过程中把这一背景凸显出来,这一背景就是生活世界。鉴于此,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的“补充概念”,它是交往行为的“运行视域”,也是这种行为的“信念储存库”。这样一来,通过交往而社会化了的主体并非是那种处于社会规范或文化传统之外的单子式的主体,而是主体间所共有的整体背景——生活世界中的主体。这也说明,生活世界并不是传统意识哲学所理解的那样由个体所组成并由看不见的手(市场)和无处不在的网络(权力)所调节的社会共同体,而是由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决定的主体在交往互动中形成并由语言所调节的社会有机体。因此,哈贝马斯对生活世界所做的理解与“生活世界”概念最初的提出者胡塞尔并不一致。首先,胡塞尔是以孤立的先验意识为出发点,并在此基础上来探讨生活世界的,然而哈贝马斯并没有追随胡塞尔去进行以意识分析为基础的研究,而是在言语行为的互动基础上来分析生活世界。其次,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是“经验的实在”,是自然态度中的世界,是先验现象学中应当受到排除的东西,而在哈贝马斯那里,它却是与其他人的交往互动相联系,与理解(understanding)和语言紧密联系。通过对生活世界进行形式语用学的改造,胡塞尔生活世界理论的先验性与许茨生活世界理论的经验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就使生活世界不但具有描述的功能,而且还有社会批判的功能,这就为哈贝马斯重新在一个新的理性基础上来整合胡塞尔生活世界理论中的科学批判功能和许茨生活世界理论中的解释功能,使理解和批判社会现象成为可能。在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中,生活世界只是一种视域,这种视域克服了以往孤立地从主、客观世界在分析社会发展、社会实践等问题上的局限性。现代社会正是从这一视域中得到理解,因为它既是社会个体进行物质再生产和精神再生产的领域,同时也是主体间交往的背景、视野或境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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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宏,1969年生,江西湖口人。1991年毕业于江西大学外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哲学系,获博士学位。2004至2006年在中山大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现为广州大学哲学教授。近年来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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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一章 形式语用学与交往行为理论第一节 言语行为的形式语用学分析
第二节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三节 马克思“交往”理论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
第二章 生活世界的内在结构及其合理化第一节 胡塞尔与许茨的生活世界理论
第二节 作为交往行为补充概念的生活世界
第三章 生活世界与社会批判第一节 哈贝马斯早期的批判理论
第二节 生活世界的语言学转向
第三节 面向生活世界的社会批判
第四章 生活世界与社会整合第一节 现代社会状况
第二节 生活世界殖民化的后果与社会整合危机
第三节 两种社会整合模式
第五章 重构生活世界的道德规范第一节 话语论证与话语共识
第二节 面向生活世界的话语伦理学
第三节 面向生活世界的道德教育
第六章 重构生活世界的法律规范第一节 法律是系统与生活世界之间的转换器
第二节 话语民主与立法的合法性
第三节 司法裁决与法律话语理论
结语 面向生活世界的批判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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